什麼是假貨?
假冒行為是侵犯智慧財產權時發生的非法複製、仿冒行為,包括:
註冊商標或商號名稱和/或未註冊的產權,用於"貿易服"、"起床"或產品名稱和/或專利、實用新型和/或設計權/設計專利和/或版權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侵犯上述智慧財產權:
註冊商標或商號名稱:複印產品上有與註冊商標、商號產品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或者其他名稱。未註冊的「貿易服」/「上手」/名稱:這些術語將具有形狀和外觀的複製產品指定給公眾,或者帶有公眾公認為與眾不同並向特定生產者暗示的名稱。因此,公眾可能會誤認為複製產品來自與原始產品相同的來源。專利、實用新型、設計權:原始產品的一個或多個部分受有效專利和/或實用新型和/或設計權(在美國稱為設計專利)保護,這些受保護的部件出現在複製產品中。版權:複印產品為文字(小冊子、書籍、小冊子、手冊等)或影音、電腦軟體或技術檔案、圖紙,與原產品基本相同。
什麼是複製人?
以下術語不定義假冒產品,但可定義出於類似原因可能引起關注的產品:
克隆-是產品的近似副本,但不表示為由原始製造商製造的產品。這些產品帶有名稱、商標或原始製造商,但通常表示為與原始產品「相當」。這些產品可能侵犯施耐德電機的智慧財產權 再製造/再調整/翻新-一種產品,最初作為合法產品,但此後已由另一實體更改或重新製造。這些產品可以作為原始產品向客戶代表,並可以保留原始標籤/商標,給客戶留下未修改原始產品的印象。在某些情況下,再製造商會偽造標籤,以使產品顯示為新產品。
香港影子公司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共有189起非法使用施耐德電機註冊商標(中文)的名稱誤導客戶和當局。
這些所謂的「影子公司」主要影響施耐德電機的中國業務,要求中國工廠製造侵權產品,銷售、出口侵權產品。儘管該等公司數目不斷增加,香港公司條例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生效。根據本條例,公司註冊處可根據法院命令指示更改公司名稱。這部現行法律能夠對影子公司採取有效行動。
施耐德電機中國公司正通過以下步驟,努力解決影子公司問題:
發出警告信,要求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 打掉那些連續3年未申報年度回報的影子公司。 對不合作的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更改其名稱 向香港公司註冊處填寫投訴,以發出正式指示
施耐德電機致力於保護其智慧財產權-我們正在對影子公司採取行動,制止其非法行為。
報告計畫
您可以有所作為
我們已經啟動了報告計畫告知生產或供應假冒施耐德電機產品的公司和個人。感謝您為舉報假冒偽劣產品所作的貢獻。 如需有關假冒品的評論/問題,請隨時聯繫我們。